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潘霞 通讯员姚磊)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恶意欠薪违法行为,近日,市人社局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以刚性执法彰显根治欠薪的坚定决心,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2025年9月以来,市人社局陆续接到李某某等23名劳动者反映,嘉峪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经人社部门调查核实,2023年至2025年期间,该公司负责人吴某某招用李某某等23名工人后,务工期间每人每月仅发放基本生活费,剩余工资承诺年底一次性结清;至年底却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多次推脱不予支付,累计拖欠李某某等23人工资共计1070228.22元。
自2025年9月起,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联系督促吴某某配合调查,但其以身在外地为由拒不配合,虽口头承认拖欠工资事实,但对拖欠工资数额不予确认,导致20余名工人持续投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6年2月4日,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多次传唤下,吴某某迫于压力前往市人社局,与李某某等23名劳动者面对面确认欠薪金额,对欠薪事实表示认可并向劳动者出具工资欠条。
2026年2月5日,市人社局组织发包单位与吴某某核对项目结算情况。经确认,发包方已依照合同约定,将剩余包含保证金在内的275631.1元工程款项转入市人社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市人社局按照欠款比例全部发放至每一位劳动者账户,至此发包方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完毕。在此情况下,嘉峪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仍拖欠李某某等23名劳动者工资794597.12元,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为追回劳动者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工作人员多次与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案件突破方向,联合对该建筑劳务公司所开设的3个银行账户及与之相关的3个劳务公司账户进行核查。经核查,2023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公司负责人吴某某累计由公司账户向其个人账户转出11万余元,存在通过转移财产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嫌疑;且在2025年6月至9月拖欠工资期间,累计进行多达100余次个人与公司公户之间的“相互倒账”行为,存在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
针对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市人社局于2026年3月3日向其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到期后该单位仍未履行工资清偿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6年3月13日,市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该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布,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高压震慑态势。
工程建设领域是欠薪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此次案件移送,是市人社局深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重拳整治恶意欠薪的典型举措,打破“欠薪只是民事纠纷”的错误认知,明确恶意欠薪必受法律严惩。
市人社局将持续聚焦工程建设、加工制造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欠薪隐患排查整治,畅通维权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逃薪避薪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执法守护好每一位劳动者的“钱袋子”,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用工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