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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笔

● 胡晓玲

父亲擅长楷书和行书,草书也写得不错。我则喜欢隶书。

中国的文字,经历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以及后来的楷、行、草等书体的演变过程,而隶书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岭。为了书写便捷,古人将篆书笔画化曲为直,书写变得率意,这一过程被称为“隶变”。随后隶书出现了两大体系,其一是规范、端严的隶书,多为石刻,至东汉已臻成熟,多用于庄重场合,著名的隶书碑刻有《礼器碑》《曹全碑》《张迁碑》等;自然书写、率意恣肆的简牍帛书,广泛运用于日常文书交流。隶书的书写性,正是体现在战国至秦汉时期的简牍帛书。如果将前种隶书称为“庄严体”,那么,后一种隶书则为“自由体”。当然,这种“自由”并非随意,而是也有其约定俗成的书写规则。中国最早的毛笔书法:侯马盟书于春秋晚期的实物。盟书辞文,是晋国人用毛笔手书的文字真迹。盟书文字,字形古雅,运笔流畅,书体章法自然。盟书辞文在书写运笔中强烈展示出柔软毛笔特有的弹性韵律,行笔轻重有度,具潇洒秀劲之风格,又不失古朴典雅。

书法艺术,博大精深。每种书体各有其风骨妍态,这就扩大了书法的表现幅度,为毛笔的驰骋开辟了更广阔的天地。它把线条所能显示出来的动态美感和意念境界挥洒到极致。汉字书法的无穷魅力,首先来自汉字独特的形体结构,决定性因素还在于书写者的文化修养、精神气质和表现技巧。而毛笔的发明,是我们祖先对文化事业的一大贡献,没有毛笔便没有汉字书法艺术,二者相辅相成,彼此倾注了无限生命力。

父亲的笔筒里有:“大狼毫”“小狼毫”“小羊毫”“兔毫”“鼬毫”等。父亲喜欢用“大狼毫”写大字,用“小狼毫”写小字,写对联多用“中狼毫”。父亲手握“狼毫”挥洒自如,写出的字俊秀飘逸。父亲最不喜欢的是“羊毫”,“羊毫”软、散、刺毛多,写出的字丑,无筋骨,会把写字人的心情带坏。写小楷字,最宜用“兔毫”,写出的字细腻、清秀。

我们从历史书中得知毛笔的发明者是秦朝蒙恬,证据表明:蒙恬的贡献更多的是体现在工艺改良或推行上。毛笔最早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彩陶上的纹饰充分表明,毛笔的维形可能已用于绘制图案,从火烧沟出土的人形彩陶,黑色网格上衣,大约就是用毛笔画出来的。但尚无考证实据。商朝,甲骨文中“聿”(笔的古字)的出现及部分甲骨文先书后刻的痕迹,甲骨文上所刻的文字,都是经过毛笔书丹,然后再刻写,表明毛笔已开始使用。春秋战国时期,毛笔已广泛用于书写,“侯马盟书”是晋国人用毛笔手书的文字真迹。

现出土的最早毛笔实物为战国时期的楚墓中,这支毛笔的笔管由竹子制作,髹以漆汁,笔头则是麻丝包裹兔毛而成。汉代兔毫普及,魏晋时期引入鸡毛、鹿毛等其它材料。

在甘肃博物馆中有一国宝级的毛笔,它是1959年,在武威市磨嘴子汉墓中出土一支毛笔,笔上落款为“白马作”。这支毛笔是迄今为止我国所有出土汉笔中保存最完整、制作最精良、最早刻有笔工姓名而闻名于国内外的一支,专家公认其为我国汉代毛笔的代表作。这支“白马作”毛笔,笔头长1.6厘米,嵌笔头处略有收分,笔头外覆黄褐色软毛,笔芯及笔锋用较硬的紫黑色毛,刚柔相济,富有弹性,体现了笔头中含长毫,有芯有锋,外背短毛,便于蓄墨。体现了优质毛笔“尖、齐、圆、健”的四个特点,适宜在竹、木质简牍上书写。长23.5厘米,正好是汉制长度单位的一尺,与王充《论衡》所言“一尺之笔”的长度吻合。杆长21.9厘米,中空竹质,浅褐色,精细匀正。笔杆中下部阴刻隶书“白马作”三字,刀法工秀整齐。《礼记·月令》里记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勒名的方式主要有戳印、书写、刻画等几种,“白马”当为制作这支毛笔的工匠名。

所谓的“物勒工名”即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便于日后出现问题时溯源追责,统治者会要求在产品表面留下制作者的相关信息。如制作时间,制作人姓名等,与今日产品包装上的生产信息类似,日后若出现质量问题,方便查到责任人,依律加以处罚。秦朝实现了国家统一,“物勒工名”制度以法定的形式强化下来。汉承秦制,“物勒工名”的制度日臻完善,这一制度已深入官营手工业的各个方面。看来古人早已具有很强的品牌意识。

“白马笔”制作精良,保存1600多年没有朽坏。由此可见,汉代时河西走廊列四郡,据两关,民富而府库实,经济文化在当时高度繁荣的景象。

父亲写字,我侍候笔墨。他左手拿烟,右手写字,我按着纸,看他写完一个字,向上挪一格。有时,父亲写得忘了,把毛笔夹到耳朵上,无意间让人想起“簪白笔”的典故来。

《史记·滑稽列传》载:“西门豹簪笔磬折。”汉代官员们常将未蘸过墨,或用后洗净的毛笔尾端,插在头上以备记事,俗称“簪白笔”。《正义》曰:“簪笔,谓以毛装簪头,长五寸,插在冠前,谓之为笔,言插笔备礼也。”《正义》所言:已经不是实用之笔,而纯为一种装饰物了。在武威出土的这支毛笔,笔之尾端削尖,很显然是为了簪插,毛笔在墓主人头部左侧,表明入殓时笔即簪头上,证实了汉代文职官员常将未蘸过墨,或用后洗净的毛笔尾端,横插入发中或冠上,以便随时取用,体现“文官执笔”的传统。后因礼仪演变为无墨纯装饰的“白笔”。

毛笔通常与紫色包裹笏板搭配使用,同为古代官员的办公用品。

“笏板”最主要的用途,是中国古代大臣朝见天子时,用来记录天子的命令或旨意,也可用来书写向天子上奏的章疏内容,为备忘提示用。如《释名》:“笏,忽也,备忽忘也。”及《礼记·玉藻》:“凡有指画于君前,用笏;造受命于君前,则书于笏。”据说,笏板还有另外的作用,就是挡住自己的脸,用以彰显龙威,上朝面见天子眼睛要望着笏板,表示对天子的敬意。笏分别用玉、象牙或竹制成,官位高低决定不同材质的笏板,笏板也是仕途成就的象征。

归有光的《项脊轩志》记载:“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他日汝当用之!’ 祖母以祖传象笏激励后代。”

毛笔和笏板作为封建社会官员身份的标识,一直沿袭至清朝才废止。

父亲有一个玉石笔筒,平时毛笔钢笔都插在里面,不许任何人动。我练毛笔字,也只能“望筒兴叹”。我取竹竿,取羊毛,自制过几支毛笔,但都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没过多久,头就掉了。取兔毛重新制作,兔毛细致,用开水一烫,能扎紧,用好长时间。父亲说:“不要小瞧一支小毛笔,需要经过选料、水盆、干作、零活、刻字、包装等6道大工序;洗、浸、拢、并、梳、连等50多道小工序才能完成。”

此刻,我的目光透过书桌上的笔筒和砚台时,犹如另一个世界的雨滴,落到不知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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