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平
维护城市秩序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频共振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课题。如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给出了答案。
据报道,我市嘉北工业园区作为酒钢公司产业链延伸重点区域,汇聚了127家上下游配套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群众对园区扬尘污染问题反映强烈。既要企业发展,更要碧水蓝天。生态环境部门针对其中20余家企业存在露天堆存物料和装卸作业,易产生扬尘污染问题,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的要求,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建设封闭式料棚。
在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建立了详细的问题清单,根据每家企业的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整改时间,分类施策推进整改进度,坚决杜绝“先罚再说”“以罚代管”。截至目前,园区共有22家企业建成棚库20.22万平方米。这些棚库就像一个个“金钟罩”,有效解决物料堆存和装卸作业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问题。
这种柔性执法不仅有效解决了嘉北工业园区扬尘污染问题,也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营造了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这种给予企业一定的容错空间的做法还应该推广拓展到其他领域。
在日常检查执法过程中,如果不问青红皂白简单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很多企业可能会面临经营困难,甚至倒闭,对企业造成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执法的目的是彰显法律权威、规范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处罚不是目的,教育和规范才是根本。
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不得在未查明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一刀切”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行政处罚;要综合分析研判同一区域内高频违法行为的原因,推动源头治理。显然,柔性执法没有违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硬性要求,同时,免罚仅免除了行政处罚,而非免除相应责任,违规者应及时纠正自身行为。
法律具有强制、惩罚违法行为、保障合法权益的同时,还有规范引导、教化育人的作用,不单单是冷冰冰惩戒、制裁,还有其温情可爱的一面。但柔性执法绝非徇私枉法,而是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非主观恶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面对可供选择的执法手段、执法方式,选择更加人性的那一面,让企业家感受到法治的温情。
在实践中,行政执法者要严格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既把有关法律法规讲清楚讲透彻,又要综合考虑企业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困难,以服务的心态进行管理,在管理中注入人文情怀,尤其是企业轻微违法行为时,要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约谈等柔性方式,多层次多维度多频率地开展耐心的行政指导,引导企业自觉主动纠偏改过。这样,不仅提升了执法监督效率,强化了监管能力,还减少了干扰企业经营活动,让违法者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又体会到法治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