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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获一起非法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案

本报讯(朱玲 宋晟)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易造成重金属污染、废油液泄漏等环境风险,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近日,我市查处一起非法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案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赵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1月份,接群众举报线索,市商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对某场所内堆积的废旧机动车进行检查核实,发现赵某某个人在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情况下,涉嫌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销售违法活动,现场发现多辆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涉案场所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及其他相关证物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依法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当事人没有任何资质证件,存在违法回收拆解报废车辆行为,但考虑到其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取得违法所得等实际情况,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赵某某进行了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责令赵某某立即改正并处以5.2万元罚款。

我市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同步加强普法宣传,通过曝光典型案例、组织企业培训不断提升守法意识,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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