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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扛牢政治责任 高质量推进粮食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

● 于兴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始终坚持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突出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战略,提出“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全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连年获得丰收,实现了口粮完全自给。近年来,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落实党政同责,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本”,保障粮食安全,是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的重大战略问题,是新时代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础支撑,是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重大考验的“压舱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只要粮食不出大问题,中国的事就稳得住”“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这些重要论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战略部署,为新时代牢牢端稳中国饭碗指明了战略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粮食部门的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提升做好国家粮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扛牢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将粮食安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实践,推动形成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生产保底线、储备保应急、流通保平衡的粮食安全责任体系。

坚持底线思维,准确把握我国粮食安全新形势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回顾总结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时明确指出:“谷物总产量稳居世界首位,十四亿多人的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经过艰苦努力,我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养育了世界近1/5的人口,从当年4亿人吃不饱到今天14亿多人吃得好,有力回答了‘谁来养活中国’的问题。”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市场供应充裕,但也要清醒认识到面临的短板和压力。在粮食问题上,我们现在是紧平衡。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虽然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这就是一个紧平衡,而且紧平衡很可能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长期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粮食问题上不能侥幸、不能折腾,一旦出了大问题,多少年都会被动,到那时谁也救不了我们。”实践证明,如果粮食出了问题,粮食供应得不到有效保障,我们在国际上就会处于被动,国内的改革发展稳定就会失去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就会受阻甚至被迫中断。作为粮食部门的干部,要清醒认识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积极应对新问题和新挑战,以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目标,扎实推进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完善储备规模、品种结构布局和仓储基础设施配置,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加快培育打造一流的应急响应能力、一流的科技储粮水平、一流的数字化粮食收储管理体系,坚定履行职责使命,把储备保障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筑得更牢,坚决守住把中国人饭碗端在自己手中的底线。

强化储备管理,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要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甘肃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的粮食产销平衡区省份,近年来我省粮食总产量稳中略有升,但供需紧平衡的态势不会改变。嘉峪关市作为粮食主销区,近年来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持续保持在3万吨以上,粮食自给率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我市城市大、农村小,粮食种植规模小,缺口粮食依靠外省及周边地区收购或调入程度高。作为粮食部门的干部,要坚持把粮油收购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强化“产购储加销”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内引外联”新思路,与粮食主产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健全粮食产销协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市粮源有效供给。在服从宏观调控和保供稳价的前提下,根据粮源、仓容、市场形势等情况,稳妥推进增储任务落实。加强储备管理,细化库点管理,推进阳光操作,建设安全粮库、智慧粮库、绿色粮库,从严执行政府储备购销轮换和动用计划,切实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全方位坚决守住管好“雄关粮仓”。

严格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粮食安全依法治理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质量安全,强调要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格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3年7月国家出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2023年12月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质量安全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制定出台的一系列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为我们做好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遵循。作为粮食部门的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粮食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制度机制、明确主体权利和义务、落实法律责任和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国家粮食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要强化监管手段和方法,全面应用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系统,不断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有效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夏粮收购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载体,采取日常检查、重点节日联合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粮食流通“铁拳行动”,强化粮食收购质量、细化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从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消除监管盲区,坚守超标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的底线,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提升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完善质量检验监测标准规范体系,严把粮食质量关,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全面深化改革,提高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在主产区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监管新模式。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新理念对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高质量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作为粮食部门的干部,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做细做实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质量追溯提升行动、机械装备提升行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等“六大提升行动”,立足粮食全产业链推进节约减损,提升粮食产后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作用,优化功能和布局,完善运行机制,更好保证粮食品质、减少粮食损失。通过粮食安全宣传进校园、粮库开放日等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粮食安全、节约粮食的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爱粮节粮,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推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竞聘上岗、定岗定员、轮岗交流,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竞争机制,不断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外交流,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参加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术交流,促进人才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定期开展储粮技术、粮情管理、安全管理等基础业务培训,夯实基本业务技能,打造创新型人才队伍,努力提升粮食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作者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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